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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柳江区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入园项目评审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17-03-18 15:15       字体:        来源: 柳江区投资促进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园区建设,规范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入园项目评审(以下简称项目评审)工作,实现项目评审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评审是指依靠招商项目管理部门和评审领导小组,对申请入驻园区的项目进行评议审查,并作出综合评价以提高项目入驻园区后能孵化成功率的活动。

第三条  柳江区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入园项目须经过项目评审。评审未通过的项目,不予入园。

第四条  项目评审须以县级政府相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为依据,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择优选择项目的原则。

第二章 项目评审机构职责

第五条 成立柳江区工业园区入园项目评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另行发文),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小组对所有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及审定,办公室负责项目初审。

第三章 项目评审程序

第六条 项目评审程序包括初审、集中评审、审定。

第七条  初审

(一) 项目材料评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申报材料进

行审查

(二) 项目现场考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项目申请企

业进行现场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三) 提出项目初审意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申报

材料和现场考察报告进行初步评审,并形成初步评审意见报领导小组集中评审。

第八条 集中评审

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项目初审意见进行集中评审并形成集中评审意见。

第九条 审定

领导小组及区工业推进领导小组根据集中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审定,确定入园企业名单,由办公室通知项目申请人办理入园相关手续。领导小组不能审定的特别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原则报政府常务会或区委常委会审定。

第四章 项目评审的内容和标准

第十条 项目评审的主要内容

入园项目必须提供有资质单位编写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评审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述:项目基本情况是否清晰;企业各类信息是否齐全;是否属自有专利、品牌或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社会应用是否广泛,前景是否广阔

(二)项目背景及现状:市场可行性分析如何,目标用户分析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如何

(三)项目产品生产资质:是否已具备生产该产品的生产资质,如暂时没有获得的,按业主的实力申请获批的可能性和时限是否合理

(四)项目发展的竞争性分析:竞争力和生存力是否较强;是否存在功能区域竞争;竞争的主要优势如何;如存在竞争对手,对手的主要劣势情况,本企业的优势情况

(五)项目(商业)赢利模式:是否能达预期,是否合情合理;市场容量或本企业预计市场占有率情况;市场的容量变化趋势和占有率变化情况

(六)企业的组织结构:结构是否合理

(七)资金需求和风险情况、市场营销计划:初始投资,固定资产投入、流动资金投入情况如何,是否能足够维持企业生存;预计投资回收期如何;是否了解并能接受投资风险;创业项目是否带动就业和提供的就业岗位情况;属于合作企业的,合作者的各种情况如何。产品特征是否突出和清晰;创业园区的地理位置是否适合该类企业产品营销和企业发展

(八)示范效应:该项目是否能带动更多人就业,是否有创业示范效应

(九)是否拥有独特技术、专利技术、高新技术

(十)配套主机厂的项目,评估由主机厂提供项目相关的可行性评估资料。

第十一条 项目评审标准

遵照投资好、风险低、可持续的原则,项目投资额一般不低于3000万元(租用标准厂房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参评项目必须符合柳江区新兴工业园区入园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的项目准入规定:

(一)属于工业生产性项目;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园区产业规划;

(三)符合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环保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必须在柳江县注册登记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在柳江区进行工商、税务注册登记

(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产业规划定位的企业,服从园区的产业布局和功能分区 

(六)固定资产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包括厂房、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不包括土地投资)的工业生产性项目;

(七)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

(八)项目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年;

(九)项目预期税收:不低于8万元//年,年销售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0000万元;

(十)从供地之日起,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在1年以内,投资规模在10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周期可适当放宽,但最长不得超过2年,以协议约定的期限为准

(十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当地符合用工条件的劳动力,录用比率不低于总用工的30%

(十二)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原料加工(无产值、无税收)企业,不安排入园

第五章 附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均含本数。

 第十三条 柳江区所有工业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 1《柳江区工业园区入园创业项目申请表》

   2、《入园项目初审工作小组考评表》

   3《项目申请及评审流程图》

附件1

      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入园项目评审申请表

入园项目或企业现有情况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及联系电话

 

企业注册资金(万元)

 

年销售收入(万元)

 

资产负债率

 

总资产(万元)

 

上缴税收(万元)

 

拟入园项目或企业计划投资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万元)(附:《项目投资概算书》)

 

申请进入的工业园及片区

 

项目计划用地(亩)

 

项目建设期限(月)(如分期实施的,须分期分阶段说明)

 

预计年销售收入(万元)

 

预计年利税(万元)

 

主要生产产品

 

是否具备产品生产资质(如无的,业主拟申请获批的时限是)

 

是否拥有独特技术、专利技术、高新技术

三、附件(原企业有关证照及相关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  ( ) 

2、法人代表证书及法人身份证; ( )

3、组织机构代码证; ( ) 

4、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 ( )

5、财务审计报告;  ( ) 

6、验资评估报告;       ( ) 

7、银行信誉情况证明。( )

 

 

申请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入园项目初审工作小组考评表

项目名称

 

实施主要内容及规模

 

初步意见

申请用地面积(亩):

拟安排用地面积(亩):

序号

职能

部门

评审意见

结论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1

开发区

管委会

 

 

2

区投促局

 

 

3

区发改局

 

 

4

区经

 

 

5

区环保局

 

 

6

区国土局

7

区住建局

8

区安监局

9

区消防大队

10

区财政局

11

初审意见

附件3

  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入园项目申请及评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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