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柳江岜公塘湿地
公园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布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相关规定,《柳江岜公塘湿地公园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已于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 8月28日期间,通过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在被征收区域张贴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目前征求期限已经结束。现将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公布如下:
一、截止到2017年9月24日,在柳江岜公塘湿地公园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期限内,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没有收到被征收人反馈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二、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区人民政府将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