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企业所得税申报
审批类型
非审批类
办理机构
柳江县地方税务局
服务对象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办理条件
企业在季度或月份终了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并于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办理材料
见附件
办理地点
柳江县拉堡镇农贸南大街2号柳江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0772-7211800
办理流程
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申报资料信息,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附件下载
1、企业所得税相关表单
2、企业所得税申报办理材料及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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