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桂民发〔2013〕31号)
申请条件:补助对象为退出现役,由我区负责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退役士官
办理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农村合作银行帐号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办理地点:柳江区民政局优抚安置股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2—7212216
办理流程:退役士兵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农村合作银行帐号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区民政局优抚安置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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