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许可

发布时间: 2017-10-17       字体:       

事项名称

商品房预售许可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机构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服务对象

法人及其他组织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2号)。

办理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抵押情况说明(原件)。注:已抵押的项目必须提供抵押人同意该项目进行公开预售的《抵押物转让同意书》(原件)及抵押登记证明书、抵押合同(复印件)

办理材料

1、《商品房预售申报表》; 

2、申请报告(说明预售地点、形象进度、已投资额、计划竣工交付时间、申请预售栋数、栋号、预售总面积、总套/间数、住宅面积、套数、商业面积、间数、其它面积、间数等,以及有无土地、在建工程抵押,并说明具体抵押情况,如已抵押,还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项目预售的材料原件一份);

3、经批准的规划总平图;

4、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证明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三方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并确定施工进度及竣工日期;

5、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6、土地证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7、施工进度计划表;

8、商品房预售方案(按套内面积销售,应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最底价最高价,含民用建筑节能信息的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委托中介机构销售的,提供受委托机构的营业执照及委托合同复印件内容);

9、负责收取预售商品房银行账户的证明;

10、设计总说明、商品房的分层平面图 (经建设局盖章)

11、物业管理方案(首栋的需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证明);

12、白蚁防治合同;

13、预售测绘成果(已备案);

14、暂定资质的需提供企业破产处置方案。

办理地点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商贸街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72-7223992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现场勘察—审批—出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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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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