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验资报告;
3、地级市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评估结果;
4、企业章程;
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劳动合同、身份证;
6、企业拥有的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
7、企业自有设备、厂房的,需要出具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8、企业近三年财务决算年报和统计年报表;
9、企业完成的达到特许经营标准要求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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