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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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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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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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审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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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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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县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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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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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业(含中央直属、自治区级企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驻桂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以及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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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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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由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进一步加强我区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桂工发[2005]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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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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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业(含中央直属、自治区级企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驻桂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以及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缴费单位)按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代收。行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南宁铁路局不纳入地方税务机关代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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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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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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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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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县拉堡镇农贸南大街2号柳江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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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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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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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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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2-72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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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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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申报资料信息,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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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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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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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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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用申报表(基金规费)》
2、工会经费申报办理材料及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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