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它特殊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发布时间: 2017-10-13       字体:       

事项名称

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它特殊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审批类型

行政审批

办理机构

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柳江区大队

服务对象

1、建筑总面积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7、设有以上第(1)至(6)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8、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9、除以上规定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10、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11、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12、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压站、调压站。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

3、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申请报告1份;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加盖公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复印件;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国家型式认可证书和检验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检验报告;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报告(原件);

6、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及其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明文件、相关执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建设(装修)工程竣工图纸一套,加盖设计章、竣工章(含总平面图、建施/装施、水施、结施、电施、暖通图等);

8、公安消防机构原审核意见或设计备案合格证明文件及有关修改批复文件;

9、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

10、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要出具委托本单位人员的委托书,同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地点

柳江县商贸街政务服务中心消防大队窗口

办理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72-7223993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附件下载

可登陆广西消防网的“消防办事直通车”(网址://http://61.235.163.195/)了解相关事宜,下载相关表格,在“办事直通车”的“消防监督办事结果公开” (网址://http://61.235.163.199/)栏目查询业务办理情况。

 网站地图  RSS订阅  使用帮助  联系我们  手机版 
主办单位: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管理维护:柳州市柳江区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桂ICP备10200750号-1  桂公网安备 45022102000001号  标识码:450221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