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休(复)学申请书(表)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印制;
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
2.“证明文件”、“疾病证明”、“病历”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三)专业材料
1.格式要求:按《柳州市柳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复)学申请表》要求清晰填写全相关信息,内容手写和电脑录入均可,但签名要求用手写。
2.材料要求:所有材料要求一式两份。《柳州市柳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复)学申请表》为原件,开具疾病证明和病历或住(出)院证明材料的医院必须为县级以上医院,所存档材料均为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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