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游泳、潜水、攀岩)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机构
柳州市柳江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服务对象
辖区内申请开展高危险性体育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设定依据
详见附件6
办理条件
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2月21日国家体育总局第17号令公布)第六条的规定,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2.具有达到规定数量、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3.具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根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2月21日国家体育总局第17号令公布)第七条的规定,申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拟经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拟成立经营机构的名称、地址、经营场所等内容;
2.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3.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4.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5.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办理地点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198号(商贸街9-11栋2楼 综合二窗口)
办理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72—7262205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1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附件下载
1.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流程图
2.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申请书
3.游泳场所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4.潜水场所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5.攀岩场所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6.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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