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审批

发布时间: 2017-10-10       字体:       

事项名称  

户口迁移审批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机构

柳江分局辖区各派出所

服务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迁出和迁入本户口管辖区的实施户口迁移审审批

设定依据

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办理条件

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及收养已登记常住户口未成年人;

2、干部、职工调动、录用;

3、复员、转业、家属随军;

4、投资兴业、人才引进;

5、购房、分房、自建房、受赠或继续房产;

6、留学回国、入境定居;

7、大中专学生入学,毕业(肄业、转学、退学)

8、刑满释放(假释、保外就医)、解除劳教;

9、其他符合规定的户口迁移。

办理材料  

附件1

办理地点  

柳江分局辖区各派出所

1拉堡镇柳西路2号拉堡派出所户籍室;2、拉堡镇基隆综合区中杨路1号城东派出所户籍室;3、穿山镇南北街2号穿山派出所户籍室;4、三都镇南都路2号三都派出所户籍室;5、土博镇土博街368号土博派出所户籍室;6、里雍镇里雍街221号里雍派出所户籍室;7、洛满镇洛满东街13号洛满派出所户籍室;8、流山镇流山街146号流山派出所户籍室;9、成团镇成团街116号成团派出所户籍室;10、百朋镇百朋街183号百朋派出所户籍室;11、进德镇进德街33号进德派出所户籍室;12、里高镇南街68号里高派出所户籍室;13、白沙镇白沙街198号白沙派出所户籍室;14、穿山镇创业路3号新兴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申请迁出,手续齐全的),15个工作日(申请迁入)

联系电话

拉堡派出所 7210284   城东派出所 3259291   进德派出所 7301275

成团派出所 7558263   百朋派出所 7498263   三都派出所 7589528

里高派出所 7528924   土博派出所 7528278   洛满派出所 7548626

流山派出所 7578321   穿山派出所 7533110   里雍派出所 7568332

白沙派出所 7566006   新兴派出所 7502389 

办理流程  

附件2

收费标准及依据

因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的每证5

附件下载

1、户口迁移审批操作规范

2、《户口迁移证》审批事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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