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发布时间: 2017-10-10       字体:       

事项名称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机构

柳州市柳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服务对象

企业

设定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2月20日修订)第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

办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办理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办理地点

各工商所窗口

办理时限

15日

联系电话

各辖区工商所电话0772-7213100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1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附件下载

1、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流程图

2、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材料目录

3、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表

4、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表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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